解读弗洛伊德经典案例—施雷伯大法官(1)
发布时间:2021-02-22 浏览次数:153次
施雷伯是撒克逊地区法院的首席大法官。在他得到新的任命不久,他得了偏执性精神病,俗称“妄想症”。经过九年的治疗,他基本上恢复正常。他把自己的病症写成书,名为《一名心理症患者的备忘录》,于1903年出版。弗洛伊德根据《备忘录》的内容,对施雷伯大法官进行“缺席”精神分析,使其成为精神分析史上最著名的案例之一。
施雷伯有过两次发作,第一次发病是在1884年秋。那时候,他在弗莱希格医生的诊所里度过了半年时光,当时诊断为“抑郁症”。
第二次发病是在1893年6月,他得到消息,知道自己即将被委以首席大法官之职。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,他做了几个梦,梦见自己旧病复发,所以非常难过。有一天清晨,在半梦半醒之间,他“有了这样一个想法:以一个女人的身份经历交媾定然是一件更为美妙的事”。
他是10月1日上任的。10底,病情恶化,他又回到弗莱希格的诊所。这时候,他已经有明显的迫害妄想和被控制感,甚至出现亚木僵的表现。渐渐地,他的妄想开始呈现出神秘化、宗教化的特征,他认为自己跟上帝建立了直接的联系,但也同时被恶魔玩弄于股掌之间,他看见了“不可思议的幻影”,听到了“圣洁的音乐”,并最终生出了这样的信念:他自己正置身于另一个世界中。
在他患病的最初几个年头里,他认为身体的一些器官遭受损伤;在他看来,这些病变会在不久之后导致其他人的死亡,而他自己则多年活在没有胃、没有肠、几乎没有肺、食管支离破碎、没有膀胱、肋骨粉碎的状态中,而且时不时会把部分喉咙连同食物吃下。病人有这样一种感觉:大量的“女性神经”已经进入了他的身体,并将在上帝的亲手栽培下创造出全新的人类。
但是,他的智力丝毫没有减弱的迹象。他善于思考,记忆出众,知识面极其开阔,不仅限于司法专业,还广泛涉猎许多其它领域;不仅如此,他还拥有在这些知识中整理出清晰脉络的能力;他关心政治、科学、艺术,而且不断地沉浸在这些事务中。
所以,从1900年开始,他采取了一系列的行动,要求撤除对他的监管令,同时要求出院。经过两年的努力,他终于如愿以偿。
弗洛伊德关心的是,病人为什么会出现如此奇特的妄想,尤其是宗教妄想和变性妄想。
弗洛伊德直接把施雷伯的宗教妄想称作“拯救者身份”,并且指出,拯救者的妄念“时常作为宗教性妄想的核心观念出现”。
身为大法官,施雷伯肯定有一个很强的拯救者面具。这个面具再夸大一点,他就有可能以拯救者自居,主动肩负起拯救人类的伟大使命。以前看过一部美国电视连续剧,主角也是一名法官,当他无法把坏人绳之以法时,就会装扮成大侠,暗地里取了坏人的首级。阿加莎·克丽斯蒂笔下也有一位法官,把逃脱了法办的罪犯招集到一个孤岛上,制造了一个神秘的“无头”谋杀案。
如果施雷伯只是认为自己从上帝那里得到任命,来拯救人类,就算不上妄想,因为西方人普遍信仰上帝,认为上帝是真实存在的。历史上出现过很多“先知”,他们为上帝代言。耶稣是上帝的独生子。问题是,施雷伯的“妄想”非常离奇,听起来十分荒唐。
施雷伯认为,上帝由两个或三个部分构成,一个“前部”,一个“后部”,后部又分为“较高的上帝奥马兹德和较低的上帝阿里曼”。较高的上帝金发碧眼,像雅利安人,较低的上帝肤色较黑,像闪米特人。奥马兹德和阿里曼“相互保持着联系,又各自拥有一个自我,也都各有其自我保存的本能,因此,也就始终在互相较劲,争占上风。对于不幸的施雷伯本人,在他的疾病最为严重的时期,这两个神圣实体也各自有极不同相同的对待方式。”
所以,施雷伯也非常矛盾,生病之前,他倾向于禁欲主义,而且对上帝持怀疑态度;而在疾病发作之后,他变成了一个虔信的人,并且一心想着淫乐。
同时,他还发现,上帝是有缺陷的。上帝只知道怎么跟死人打交道,对活人一无所知,所以非常可笑。他一边嘲笑上帝,一边坚信,“上帝始终还是万能的造物主,是天堂和世界的创造者,是一切事物的根源和未来的救赎。”对于“除我之外”的人们来说,保持信仰和最大限度的敬意还是必需的。换句话说,除了施雷伯,别人是没有资格嘲笑上帝的。他的地位高于所有人类,仅次于上帝,也有可能与上帝平等,甚至高于上帝。所以,别人都不能嘲笑上帝,而他可以。
施雷伯的拯救者身份并不是一开始就有的,而是从受害者演变过来的。1893年10月,他的病情恶化,不得不回到弗莱希格医生的诊所,那时候就有迫害妄想和被控制感,而迫害者恰恰就是弗莱希格医生,他骂弗莱希格医生是“灵魂谋杀犯”,叫他“小”弗莱希格。后来,他被转到索内斯腾精神病院,那里有一个后勤总管,叫冯·W,很快就成了新的迫害者。再后来,上帝取代了弗莱希格和冯·W,成为主要的迫害者。
在精神病人中,迫害妄想比宗教妄想更常见。病人幻想出迫害者,幻想自己正受到迫害。施雷伯的灵魂遭到谋杀,整个身体都受到了伤害,使他“多年活在没有胃、没有肠、几乎没有肺、食管支离破碎、没有膀胱、肋骨粉碎的状态中,而且时不时会把部分喉咙连同食物吃下。”
人格面具理论把人格面具分为三大类:1、人物面具,通常是某个具体人物的内化,譬如雷锋、贾宝玉等;2、角色面具,对应于社会角色,譬如工人、农民、军人、医生等;3、基本面具,对应于某种行为或职能,比较抽象,人人都有,譬如爱心大使、恶魔、讨好者、叛逆者等。
迫害者、受害者、拯救者是三个基本面具,每个人都有,经常出现在影视作品中。现实生活中的人际冲突,多半也是伤害和救助。三个面具中,受害者是核心。精神分析认为,心理障碍是创伤的产物。创伤就是受伤,会在当事人的内心留下一个受害者面具。弗洛伊德强调性创伤,客体关系理论强调“缺爱”。缺爱导致的受害者面具就是弃婴面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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